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人民医院卫生技术岗位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体检中心和医美中心护理岗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上午8:00-11:20,下午14: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扬子中路235号,扬中市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 0511—88322460 13952984102
报名时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1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填写报名表。
如果有特殊原因5月24日不能赶到医院现场报名者,请事先电话说明情况,并必须于25日08:00前赶到人事科报名,过期视同放弃,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专业知识笔试、操作考试和专业面试。
考试地点:江苏省扬中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考试流程: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08:30—09:30,地点为门诊楼五楼大会议室。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黑色水笔等。
2、操作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30%+操作考试30%+面试40%,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70分以上者按成绩高低顺序录取。考试成绩于招聘考试结束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5月26日上午7点半,空腹到门诊五楼人事科集中体检,体检时自带体检费400元,体检合格且到医院报到后费用全额报销。体检合格,即可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纪律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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