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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人民医院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30阅读量:4086

扬中市人民医院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扬中市人民医院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医院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镇江市具备经营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资格的保险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起至2026年 5  11 日,每天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1)电子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相关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zrycgzx@163.com,并与采购中心办公室电话(0511-88392229)确认。(2)现场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扬中市人民医院门诊4楼南区采购中心办公室报名,供应商经办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3、没有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段:2026年5月12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接收地点:扬中市人民医院门诊4楼南区采购中心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2 14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人民医院门诊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4、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在政府采购网官方平台完成本次交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中市人民医院

   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中路235号

联系方式:0511-88392229

 

 

 

 

扬中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 30 


其他见附件

2026.4.30  扬中市人民医院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