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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五带头”百分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12-08-01阅读量:4009

党员“五带头”百分考核标准(1)

项 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值
(一)带头学习提高(20分)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领会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风推动学习,做到以用立学,学以致用,促进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 10
带头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增强专业技术水平,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不参加业务学习每次扣3分,“三基”考试不及格每次扣3分。 10
(二)带头争创佳绩(20分) 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任务和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无故不参加活动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不完成任务的不得分,不达要求的扣3-5分。 10
带头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 出现丙级病历每次扣3分,发生差错视情扣3-10分;发生医疗事故不得分。 10
(三)带头服务群众(20分)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医疗服务。 服务投诉有责任的每次扣2分,与病人发生争吵每次扣2分。 10